各二级学院: 我校拟选派学生到德国阿伦大学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大学二年级(含)以上材料化学专业本科生。 二、学习形式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校和阿伦大学学业,可获得我校和阿伦大学双学位。 三、学习费用 申请人被阿伦大学录取后,享受我校与国外友好学校的交换生待遇。亦即在阿伦大学学习期间,阿伦大学免收学费。 四、奖学金可能性 阿伦大学根据申请人数和可用预算数额,向巴登—符腾堡州基金会推荐奖学金人选,由该基金会确定资助人选和数额。最近几年的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月400欧元至800欧元。 五、选派条件 申请人学习成绩优良,无不良操行记录,能够以英语参加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身心健康。 七、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英文版); 2.英文版申请信(包括申请人的学习信息、学习经历、学习计划以及希望的学习期间); 3.证件的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完整成绩单、外语技能证明,外语良好的证明); 4.英文版推荐信(由申请人导师提供,说明申请人的学业表现、跨文化交往和社交能力); 5.护照复印件。 八、选派程序 1.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将报名材料提交我校国际交流中心。 地点:明德北楼302 联系人:栾复友 咨询电话:87676135 18057166082 2.我校选拔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由国际交流中心进行选拔。 3.我校推荐 学校将通过选拔的人员名单及报名材料递交阿伦大学。 4.阿伦大学选拔 阿伦大学对我校和其他友好学校推荐的申请人选进行选拔,作出是否录取的决定;对拟录取的人选作出给予奖学金数额建议,提交巴登—符腾堡州基金会。巴登—符腾堡州基金会最终决定给予奖学金的人选和数额。 5.阿伦大学录取 阿伦大学向已被录取的申请人发出录取通知书,同时告知奖学金授予情况。 九、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12年3月26日。 十、注意事项 1.阿伦大学只接受通过我校国际交流中心提交的申请。直接提交的报名申请,阿伦大学将不予办理。 2.申请人被录取后,如果不能按期到阿伦大学学习,则此次录取资格和奖学金资格被取消。下一学年如欲继续到阿伦大学学习,必须重新申请。 3、相关信息科参考以下网址 国际交流中心 201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