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和2016级研究生:
根据2016级研究生(夏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本学期需完成预答辩、机检和盲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二)已公开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或专利等科研业绩达到学校和学科预答辩的基本要求(学校预答辩科研业绩要求见附件1),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科研业绩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录用尚未发表论文提供录用稿件、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并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已发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公开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提供公开证明材料,并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授权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完成学位论文全文撰写工作,并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见附件2)。
(四)指导教师同意参加预答辩。
二、预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3月15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填写科研业绩(已登记的业绩不需重复登记),提交预答辩申请和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网上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情况表》、学位论文纸质版(1本)、科研业绩纸质版交方南404-1。学院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和预答辩资格。
(二)3月18日-4月1日,各学科组织预答辩。预答辩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附件3)评分,算术平均分为预答辩成绩,预答辩小组秘书做好预答辩记录,并填写《预答辩情况表》。各学科研究生秘书将预答辩情况汇总后反馈给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根据考核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研究生登录系统填写考核组的建议及修改情况。
(四)各学科将《预答辩成绩汇总表》、《预答辩情况表》和预答辩通过者的科研业绩纸质版于4月1日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三、机检、盲审工作具体安排
(一)4月4日前,研究生、指导教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完成机检论文提交、审核。机检论文内容包括封面(格式见附件4-盲审封面格式,其中论文编号由研究生部统一填写)、中英文摘要、目录、图表清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论文页眉改为“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其他内容格式参见学校文件《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论文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判断出论文来源的信息,科研业绩成果可以在论文每章小结中体现。机检论文用于盲审,请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上传。逾期未完成提交和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机检,延入下一批。
(二)研究生部于4月8日开始机检。
(三)4月12日前学院统一打印盲审论文(每人2本,双面打印),填写《2016级研究生(夏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名单》(附件5)。
材料学院
2019.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