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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学院本科课程群(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2-02-22 点击数:

材料与化学学院本科课程群(组)建设

管理办法(试行)

中量大材化〔20216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课程教学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课程改革与建设水平是衡量本科专业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发展新需求和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全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升我院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试行课程群(组)建设,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基本思路

(一)专业经广泛深入的讨论,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必备的知识与能力体系进行梳理,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中心,建立若干课程群(组)。

(二)课程群(组)为微观基层教学组织,基本职能是实现群(组)内课程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并不断持续改进和提高运行质量。

(三)课程群(组)设责任教授1名,作为课程群负责人,吸纳若干教师作为成员,形成包容、合作、互助、竞争、开放的课程群(组)本科教学团队。

(四)课程群(组)的建立,由专业负责人提出,专业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备案,发文公告。

(五)学院和专业支持课程群(组)进行教学改革与建设,并积极筹措经费用于国家号召的高水平课程建设。

二、职责和权力

(一)责任教授基本的职责和权利

1、作为课程群负责人,带领整个课程群(组)本科教学团队,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持续加强课程群(组)建设,积极组织实施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协助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开展本科教学基本建设工作,提出课程群内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与安排,提议课程群内课程的负责人。

3、根据课程建设发展情况,分别在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组织2-3次的基层教学研究活动,梳理课程建设的问题与不足、制定课程建设的目标计划、贯彻落实建设任务等。

4、组织课程群(组)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试卷的建设、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课程的持续改进等工作。

5、研究和推进课程建设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带领课程群团队成员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智慧教学和课程资源建设,带领团队成员申报教学改革项目、编著高质量教材或专著,建设在线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等现代化金课

6、指导课程群(组)内青年教师成员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7、积极促进课程建设成果交流,研究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不断扩大专业在省内外的影响。

8、负责支配课程群(组)建设经费、教学改革项目与工作业绩。

9、课程群(组)责任教授作为教师岗位聘任时的重要依据。带领课程群(组)教学团队建设表现优秀的,应优先聘任到高一级岗位。

(二)成员基本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根据课程群(组)的建设要求,服从责任教授的工作任务安排,积极参加课程群(组)的基层教学研究的学习和讨论,有权利和义务了解课程群(组)的建设,向课程群(组)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2、承担课程群(组)内相关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课堂效果良好、参加课程群(组)内教学建设与改革积极的,优先获得课程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承担课程群(组)组织的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课程的持续改进等工作。

4、根据课程群(组)本科教学团队的要求,参加课程群(组)建设与教学工作,积极实施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5、遵守课程群的文化和规定,不能参加课程群(组)活动时应履行请假制度,课程教学任务的调整应提前报备。

三、遴选和退出

(一)课程群(组)成员加入和退出

1、各专业的课程全部纳入课程群(组),承担课程的教师自动成为相应课程群的成员,享有相应课程群(组)成员的义务和权力,并接受相应课程群(组)的管理。

2、教师加入课程群(组)的程序

教师须通过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新教师培训、开课资格认定,由教师个人申请,经课程群(组)责任教授评估提议、专业负责人同意、本科教学副院长审核,方可获得相应课程的教学资格。首次组建课程群时,已经承担课程的教师获得加入相应课程群的权利。

为便于开展教研活动、课程教学任务落实、课程改革与建设,鼓励与支持教师教育教学职业发展,教师宜加入1个课程群,最多不超过2个课程群。

3、退出机制

教师有权按程序申请退出所在课程群(组),有权申请加入另外的课程群。

没有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课程群(组)教研活动,不承担课程群(组)的教学工作任务和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任务,应予清退出课程群(组)。

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课程群(组)安排的教学任务的,按自动退出课程群处理,学院和专业不再安排本科教学任务。

前述退出课程群(组)或其他情况,经课程群(组)责任教授提出、专业负责人同意,经教学副院长复核生效,并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特殊情况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课程群(组)责任教授的遴选和退出

1、遴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承担所在课程群(组)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经历,教学素养良好,教学效果良好;

3)教学改革与建设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承担本专业课程的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实验室管理主任和教授等加入课程群(组),通常作为所在课程群(组)的责任教授,积极承担和支持所在课程群(组)的建设。日常工作可指定其他骨干教师实际执行。

2、遴选程序

接受教师个人自荐,由各专业组织推荐(专业负责人提议,专业建设委员会通过),经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通过,学院发文公布。

3、课程群(组)责任教授按年聘任,年满自动连续聘任。如果教师工作发生变动不在原岗位任职,则重新遴选。不愿承担责任教授任务或履行不合格者,由专业负责人或教师本人提出,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进行重新遴选。

四、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为准。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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