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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计量大学关于疫情防控二级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03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3月2日上午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从原来的一级调整为二级。根据“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要求,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现将我校相关响应工作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防控措施
    1、应急值守:
  全校继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校领导、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按要求做好校内的疫情通报及管理。
   2、校园管控:
    开学前,未返校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生活区继续保持全封闭管理,严格审批控制人员出入。
校区人员进出严格管理,疫情防控解除之前原则上暂不接待校外人员。各学院(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控制进校人数,分批有序安排工作人员返岗,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进校返岗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进校前在杭州(含星星港湾及周边)超过14天;
   (2)进校前14天无流行病学史;
   (3)进校时体温正常者,凭进校审批单和实时杭州健康码绿码进入。
    各学院(部门)可根据工作计划提前审批、安排好进校工作人员,名单提前一天提交校园管控组(保卫处苏斌老师)。
    3、办公要求:
    进校人员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单人单间办公。原则上不召开10人以上现场会议,确需召开会议的,应向党校办申请报备,并确保人与人之间隔开1米以上,会议室定时通风,不得开启中央空调。
    4、体温和症状监测:
    在岗教职工每日上午、下午自测体温各一次,并将体温测量和自我症状监测情况报告所在学院(部门)。人员密集的学院(部门)应组织每日晨检,统一组织测量体温、询问症状。发现发热(体表皮肤温度高于37.2℃、口温高于37.6℃、各仪器以说明书为准)、感冒症状和有流行病学史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报告所在学院(部门)。学院(部门)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医疗值班电话:18958128367。
   5、住宿安排:
    分批、有序安排住在高沙教师公寓和校内宿舍的教职工返杭返校,按要求先在学校集中医学观察点完成医学观察才能返回高沙公寓或者校内住所。
    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在学生开学返校之前两周返杭,按要求先在学校集中医学观察点完成医学观察才能返回校内住所。
    6、就餐服务:
  食堂暂停提供堂食,提前一天15:00前通过二维码(附后)预订次日三餐,每餐定时定点供应盒饭。取餐点为:西校区翔宇楼餐饮服务点、西生活区教工餐厅门厅、东校区大门传达室、东生活区餐饮服务点。各供餐点按要求进行每日消毒,并设置间隔一米、单循环排队线路。
   7、消毒工作:
  按照《中国计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校内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室内场所的消毒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工作时间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8、生活服务:
    封闭管理期间,生活区内人员生活必需品可通过多点、叮咚、京东等方式购买递送,到保安岗亭交接。如有特殊困难,可联系后勤服务中心公寓管理部。
    校园中远超市、文印服务、会务采取预约方式:
    超市联系人:黄佳,联系电话:13634136093。
    文印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18805815392,前台QQ群:1124802362,设计QQ群:2915661178。
    会务联系人:张作彬,联系电话:13777404921。
  9、突发情况处置
    校内发现感染或疑似病例、师生健康状况出现异常、或有流行病学史等情况,立即按程序报告,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相关人员就地就近(观察点)隔离观察,所在单位立即报告。
   (2)医务人员、校园管控组人员做好防护尽快到达现场处置。根据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送医、隔离等措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后勤保卫组安排人员对相应地点、交通工具等进行消毒。
    二、报告制度
    1、“日报告”、“零报告”:
    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在指定的钉钉工作群,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2、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发现发热(体表皮肤温度高于37.2℃、口温高于37.6℃、各仪器以说明书为准)、感冒症状和有流行病学史等异常情况,所在学院(部门)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医疗值班电话:18958128367。
    3、感染或疑似病例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疑似病例,按照以下程序报告:
   (1)各学院或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联系电话:86876557,同时向校医院报告,联系电话:86875827。
   (2)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疾控部门指导下,校医院在第一时间组织隔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疫情情况。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告。
   (3)校医院同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全体教职员工,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返岗工作相关细则,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顺利进行。

中国计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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