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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资处关于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工作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27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部门: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浙财资产〔2010〕1号) 、《中国计量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量大〔2019〕146号)、《中国计量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量大〔2019〕147号)、《中国计量大学家具管理办法》(中量大〔2023〕56号)的精神,现就资产处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产报废时间
  当报废实物核对达到一定数量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资产报废工作。保管人可随时在线上提交报废申请。
  二、资产报废报损条件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家具、无形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
       1、申请报废的设备、家具、无形资产已到使用年限,确已丧失效能不能再使用;不到使用年限的设备、家具、无形资产原则上不能报废。
       2、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当或治安事件造成的设备、家具遗失、被盗。如设备、家具是被盗的,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报案记录》等证明,方可申请设备、家具报损。
  三、资产报废报损流程
     (一)线上流程
  输入网址http://xww.cjlu.edu.cn/,登录校务网,点击业务系统—固定资产(新)—本部资产管理系统
       1、保管人(又称使用人)提交申请,点击首页处置申请—资产报废,进行资产报废申请。如果没有实物或者资产属于软件类别请选择资产报失流程,没有实物需个人赔偿,软件不用赔偿。
       2、资产管理员审核,点击资产变动—变动审核—变动初审,进行初审。(特别提醒:设备和家具报废需要有实物,并贴好标签,在初审时,如果没有实物,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驳回。)
       3、资产管理员汇总,点击资产变动—变动审核—院处级汇总,进行多条数据汇总成一条到部门领导审核。
       4、部门领导审核,点击资产变动—变动审核—部门领导审核,进行部门审核。
     (二)线下流程
       通过部门审核的资产报废处置单,实资处统一汇总后,将组织专家到现场与资产管理员一起进行报废资产的技术鉴定。专家鉴定完成后,学校将报废资产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网上公示7天,然后上报浙江省资产云平台申请报废。实资处与浙江省环保集团约好时间到现场回收报废资产。上门回收前,实资处会提前通知各部门,在回收时,各部门需安排资产管理员全程在现场和省环保集团一起核对上交回收,最终的资产报废结果以省环保集团认定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资产报废优先保证学校空间布局优化、教学、科研和后勤保障服务。
       2、报损设备的处理办法按照《中国计量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报损家具的处理办法按《中国计量大学家具管理办法》执行。报损赔偿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规定,保管人名下遗失的固定资产申报报损,须由个人赔偿,不允许单位代为赔偿。
       3、鉴于学校仓库空间有限,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部分拟报废设备、家具集中存放,未集中的待报废设备、家具由申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处置。
  

       联系人:叶冲轶    江远民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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